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塑料污染治理(2022-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2024-03-24 04:06:54 | 作者: 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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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局各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塑料污染治理(2022-20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发改环资)〔2022〕179号)精神,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2〕27号)要求,深入推动《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快速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21〕22号)任务落实,确保实现“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目标,现提出我市污染全链条治理2022-2023年度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
主要任务1:加强对全市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各县(区)市场监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本地区聚乙烯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生产公司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是否有效开展产品质量出厂检验,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生产符合GB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21661-2020《塑料购物袋》等有关标准的塑料制品。
主要任务3:在生产和流通领域,深入开展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扎实做好抽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后处理工作。
责任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执法监督科、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任务4:严厉打击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加大塑料购物袋、农用薄膜产品综合执法。严厉查处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行为。
责任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执法监督科、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任务5:按照《标准化法》《山西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推进区域标准的审核、编号和法发布工作。
主要任务6:积极努力配合国家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加强相关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的监督管理。
各县、区局及市局相关科室、市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结合工作实际,格外的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相关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及时收集汇总进展情况,于每月12日前电子版报送此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科室: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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